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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自第6次江陳會延簽至今,確定無法在第7次江陳會簽署。從今年初春談到深秋,兩岸投保團隊平均每月辦1次業務溝通,談了9次,因議題複雜,無法在年底前達陣。 兩岸原預定今年上半年簽署投保協議,外界盼了半年,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6月底在公開場合表示,可望於暑假簽署投保協議。當時曾有媒體開玩笑問,「是小學生的暑假,還是大學生的暑假?」 結果暑假結束、中秋已過,第7次江陳會19日將在天津登場,投保協議卻不在簽署之列。 海峽交流基金會今天上午以新聞稿指出,第7次江陳會將於19日至21日在天津登場,雙方將簽署「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兩岸投保協議則因雙方還需要時間溝通,無法在這次會談中簽署。 行政院長吳敦義曾多次表示,投保協議「簽得早不如簽得好」;總統馬英九10日也對台商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一定要簽得好,不一定要簽得早,否則台商權益不能得到確保,意義也不大。 陸委會下午舉行記者會時,主委賴幸媛針對媒體詢問無法簽署投保協議的原因,則多次強調「不是不簽,是來不及」。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劉德勳舉例,一般投保協議中沒有人身安全規範,但由於台商非常關心,最後「這部份也放進來」。至於通知家屬和建立通報機制之間該如何連結,業務溝通後談判人員得各自回去檢視目前實務面人身安全通知,還要檢視「陸方、我方操作規範如何」,操作面也要後續處理。 劉德勳指出,兩岸投保協議本身涉及面很廣、專業性很強,現行體制本來就有一些處理的平台和規範,但兩岸都希望在現行體制之外,能找出一條可以強化效果或執行力的平台。 他說,「每次的業務溝通問題都回頭在體系內尋求共同意見,再去思考未來相關規範機制,需要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是非常短的時間之內(可以)去完成」。 據了解,大陸業務主管機關數度對台灣談判代表表示,關於人身安全保護,大陸幾經斟酌、衡量兩岸特殊情況,已經提供超過給予美國、日本的條件。 參與兩岸事務人士透露,為洽簽投保協議,兩岸今年在台灣與對岸至少辦了9場業務溝通,最後仍未達成共識,原因就是牽涉議題層面既深且廣,每次業務溝通後,雙方都要把問題各自帶回、整合內部作法,至今未達共識。 因此,在專業的堅持與「要簽得好」的考量下,兩岸投保協議即使談了9次,若未達完善且無法確實保障台商權益,簽署時程也只有再度往後延了。 【2011/10/12 中央社】 |
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春去秋來 兩岸九談投保未達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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