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朱婉寧/台北報導】
2010.08.09 03:05 pm
政府研議修法,讓紅標米酒價格從每瓶五十元降為廿五元的計畫恐生變!財經官員昨天透露,美國和歐盟已透過管道,向我國經貿官員表達反對米酒降價,我方若執意修法,歐美考慮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告。
經貿官員說,米酒降稅風波若無法化解,最後走上被告上WTO這條路,將是我國加入WTO以來首次成為被告的個案。
為化解美、歐等國的歧見,財經官員表示,除了持續溝通,希望對方了解米酒在台灣的確做為烹調用,和白蘭地、威士忌這類蒸餾酒不同。此外,目前也已委託民間機構進行市調,調查米酒降稅是否會改變國人飲酒習慣等議題,希望說服美、歐等國。
行政院院會七月十五日通過菸酒稅法修正草案,研擬將米酒從目前依蒸餾酒課稅改為依料理酒課稅;修法以後,每瓶零點六公升裝米酒的稅額將從目前的廿九點二五元大降為五點四元,米酒售價可望從五十元減半為廿五元。
但官員指出,行政院原本規畫將菸酒稅法修正草案排入這個月的立法院臨時會審議,讓民眾下個月就有便宜的米酒可買;但受到美、歐等國反對修法影響,修法時程恐怕面臨延後。
經貿官員表示,根據WTO規定,各國提出與國際貿易相關的修法案,都要有六十天的評論期,讓會員國提出意見,財政部已於七月廿八日公告修法案。
但歐盟獲知我方針對米酒修法降稅後,立刻向我經貿官員表示希望「回到原點」,也就是履行當初加入WTO的承諾,仍按蒸餾酒課稅。美方的回應更直接,強調過去日本的清酒和韓國的燒酒,都因為類似爭議被WTO判決敗訴,台灣研議修法可能也已違反WTO規範,希望不要推動修法,以免美方一狀告到WTO。
經貿官員強調,把米酒歸類為蒸餾酒,與米酒特性、實際用途不符;加上米酒主要是烹調用,與進口酒並無競爭關係,沒有違反WTO規範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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